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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党群部门2007年推行六项制度工作考核细则

 佳木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专项目标60分  硬件建设  10分   有公开形式(10分)。如:公开栏(板)、网上公开、办事指南、电子屏幕等。以公开形式为准,没有公开形式不得分。
 工作落实  30分   1、有推行“六项制度”实施细则(10分);2、有推行“六项制度”活动载体(10分);3、有推行“六项制度”监督考核办法(5分);4、有推行“六项制度”违规追究措施(5分)。以相关资料为准,无相关资料证明不得该项分。
 舆论宣传  10分   全年在新闻媒体、简报、信息、刊物上进行宣传报道或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10分)。以报道刊发的宣传资料、活动记录为准,每少一次扣5分。无相关资料证明不得分。
 工作实效  10分   满意率为95%以上(含95%)得10分,满意率为95%以下、90%以上(含90%)得5分,满意率为90%以下不得分。以测评结果为准。
通用目标40分  组织领导  10分   成立组织机构(3分),以相关资料为准;开会进行部署(2分),以会议记录为准;开展工作检查(2分),以工作检查记录为准;制定并下发全年工作方案(3分),以工作方案为准。无相关资料证明不得该项分。
 制度建设
20分
  1、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六项制度”内容(5分);2、建立AB顶岗无缺位制度(5分);3、建立岗位服务标准公开制度(5分);4、建立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度(5分)。以相关资料为准,无相关资料证明不得该项分。
 软件建设  10分   基础材料完备(5分)。以会议记录、工作记实、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图文音像资料等相关资料为准;归档立卷(2分)。
  及时报送推行“六项制度”工作信息(2分)。全年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每少一条扣1分。以市委办信息科提供资料为准。
  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会议和活动(1分)。以市公开办会议签到和相关资料为准,不按要求参加扣1分。

  说明:1、在市、省、国家级会议上介绍经验,每介绍一次分别加1、2、3分;
     2、在市、省、国家级载体上刊载经验和作法,每刊载一篇分别加1、2、3分;
     3、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