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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佳政公办发[2004]4号
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4年度推行政务公开及六项制度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和佳政公办发[2004]2号文件《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4年政务公开及六项制度方案的通知》的总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及六项制度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市推行政务公开及六项制度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1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自查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查基础上,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考核组,分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年初下发的《佳木斯市2004年政务公开及六项制度工作方案》及
《佳木斯市2004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和《佳木斯市2004年推行六项制度考核细则》的项目进行。
二、考核步骤
(一)听取汇报。受检单位要形成文字汇报材料,结合考核内容汇报全年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二)实地查看。看软件材料,看重点单位,看典型现场,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测评。组织信访部门、国有和民营企业、各基层单位、外来投资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等社会各届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反映,测评满意度
。
(四)对标打分。按照考核标准,逐项打分,综合汇总。
三、有关要求
(一)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工作,年终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各地、各部门在做好迎检的同时,认真搞好自检工作。
(三)要以年终考核为契机,对照考核标准,全面落实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及六项制度工作水平。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考核 通知
抄送: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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